‹ 上一主题|下一主题 go 回复数: 0 | 浏览数: 24990 |倒序浏览

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

宝宝生日
null 
1#
发表于 2022-1-5 11:56 |只看该作者 | 最新帖子 |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| 发短消息 | 加为好友 | 字体大小: tT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:

近日,疫情的最新进展牵动着全市人民的心,作为易感人群的孕产妇和儿童防疫需引起重视。
根据郑州市卫健委相关通知及要求,为扎实做好我院疫情防控各项工作,最大限度保障患者、陪护及医务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将我院门诊就诊及住院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,请您理解并予以配合:   
门诊就诊须知

1、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,请就诊患者务必带好身份证、社保卡等证件。
2、所有进入医院人员,请主动佩戴口罩、出示健康码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、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,进行核酸检测后方能入院。有中高风险地区居留史,或接触中高风险地区返郑人员者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。
3、门诊实行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管理制度。患者请自觉遵守“一米线”后等待的习惯,不要在诊室内聚集或在密集区域内长期逗留。
4、我院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,请您尽量通过微信公众号“郑州万安妇产医院”进行预约挂号,避免排队聚集造成交叉感染。

微信截图_20220105115402.png

扫码关注,预约挂号

5、所有人员候诊、检查、取药、缴费时,请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引导,文明有序排队,并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,不聚集扎堆,做好手卫生。
6、我院为疫情防控非定点医院,不设发热门诊,不接收发热病人。请具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味觉减退、鼻塞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肉酸痛和腹泻等症状的患者及来自疫区的就诊者,前往设置有发热哨点或“发热门诊”的医疗机构就诊。

微信截图_20220105115411.png

住院及探视陪护须知

1、按国家政策要求,医院实行一人一陪护制度,凭腕带进入住院病区。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,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入院并进行陪护。
2、住院病区实行封闭管理,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允许外出,陪护人员须在进行核酸检测后办理陪护证,同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。凭陪护证进出,进入病区必须规范佩戴口罩、测量体温正常及健康码为绿色后方可进入。
3、住院患者仅限一人陪护,且相对固定,不得随意更换;陪护者不得随意离开医院,禁止串病房,走廊扎堆;鼓励轻症患者不陪护。陪护人员身体健康,凡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以及近期有疫区旅居史,严禁陪护患者,并第一时间告知科室医护人员。
4、住院期间谢绝探视,请告知亲朋好友,以免增加交叉感染风险。提倡采用电话、微信、视频等方式进行亲情慰问。
5、24小时咨询电话:0371——56533333
感谢您选择郑州万安妇产医院,让我们一起努力,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和要求,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。

微信截图_20220105115417.png


本院职工注意事项

本院职工注意事项: 本院职工需出示工作证件出入医院,并主动扫码,测量体温,出示健康码。本院职工(包括保安、保洁等)不得离郑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郑的,严格履行报备制度。请全院职工自觉遵守并宣传疫情防控须知,共同做好医院疫情防控任务。

医院各项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,特殊时期,请社会公众给予理解和配合,期间给您的就诊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
郑州万安妇产医院
2022年1月4日

1.png

2.png

3.png

4.png

5.png

6.png

750-1-1.jpg

750-1-2.jpg

微信图片_20211025151005.jpg

750-3.jpg

7-3-2.jpg

 

转播到腾讯微博 收藏0
‹ 上一主题|下一主题
【疫情防控】郑州万安妇产医院致就诊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...
快速回复

每日推荐 关闭


郑州妈妈网官方微信号开通,快来扫一扫加关注啦!抛截图还有妈豆奖励哦! ...

郑州妈妈网官方微信号正式开通,现已加入微信公众平台,美妈们快来扫一扫添加关注啦,小编每天精心选择4条热点事件或妈网热门活动进行推送哦! 美妈们可直接通过微信扫描下面的二维码,进行添加;或点添加好友,输入“zzmamanet”查找添加。 添加关注后,别忘了截图并在本帖回复中抛出,可以获得100妈豆的奖励呢!


查看

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 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粤B2-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:4406043013571公安机关备案号:44010602000098Copyright 2004-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    版权保护投诉指引
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[2016]7051-1702号

违法和不良信息/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:020-85505893/18122325185 举报邮箱:kf@mama.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
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:kf@mama.cn

回顶部